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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暨党委中心组第二季度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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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室党委定于 6月12日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暨党委中心组第二季度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2日上午9点,机关第一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党委委员、局管(核心)专家、质量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和在职支部书记。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论述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5.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2022-2023年)

6.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7.派生国家秘密管理暂行办法

8.最高法出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

9.良法善治谱新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纪实

10.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11.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讲话精神;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讲话精神

1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3.学习中央《学习贯彻中央主题教育简报第8期》“浦江经验”和习近平总书记正确政绩观

1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

15.传达学习《省地矿局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

16.专题研讨:周万峰同志《牢记“三个务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领会“三个务必”的内涵和意义》重点发言,其余交流发言。

17.传达局主题教育推进会精神

四、具体要求

1.严格学习纪律。参学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学习,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向党委书记请假。

2.注重学习实效。要增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前认真自学指定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真学、真懂、真用上做实功,认真做好研讨交流准备。

3.完善资料归档。研讨会后,请在2天内将发言材料交室党政办陈丽荣同志处存档。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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