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属各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和局有关要求,室党委决定举行学习党委中心组第一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点
地点:机关第一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室党委班子成员、正高级工程师、中层干部和在职支部书记。
三、学习内容
(一)个人自学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会议精神。
3.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
4.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5.贵州省两会精神。
6.贵州省地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中相关内容。
(二)集中学习研讨
1.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精神。
2.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3.习近平论科技创新。
4.徐麟书记、李炳军省长在全省“富矿精开”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5.《经济兴 百姓富 生态美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读本(选学部分章节)。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8.专题研讨:室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作重点发言。
四、具体要求
1.严格学习纪律。参学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学习,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向党委书记请假。
2.注重学习实效。要增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前认真自学指定内容,认真做好研讨交流准备。
3.完善资料归档。研讨会后,请在2天内将发言材料交室党政办存档。
室党政办
2024年3月7日